山东省严禁医院向科室下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等业务收入挂钩
本报2月24日讯(记者 李鹏 王晓菲)记者采访获悉,山东省将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根据山东省发布的《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医院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除潍坊市外,其他各市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从2017年12月开始,为期1年。
《通知》强调,各市要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确保改革在正常轨道运行,督促试点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严肃分配纪律,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以及其他违反收入分配政策规定的,有关部门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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