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第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公布 56人上榜聊城籍5人
2月9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发布2018年第一批终生禁驾名单,56人“榜上有名",其中聊城籍5人。
据了解,被终生禁驾的原因有二——
1.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2.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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