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5年退回补充侦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1.1万次
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今天在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实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批捕案件诉讼式审查,共监督立案5680件,监督撤案6989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案件1.6万件,抗诉刑事案件2464件。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5650件,退回补充侦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1.1万次,积极参与聂树斌案审查纠错,对于欢案及时发声、依法监督。开展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发现纠正违法情形5143件。
于欢案二审宣判,认定被告于欢的行为属防卫过当,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潍坊奎文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开展刑事执法专项监督
积极支持律师依法执业,三级院全部建成标准化、规范化律师接待室,提供阅卷6.8万次,办理会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事项1.3万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
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清理判实刑未入狱、流散社会的罪犯888人,发现纠正违法留所服刑、随意换押的已决犯245人,建议收监执行“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48人,督促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1245件。
坚持“高墙内”与“高墙外”一体管控、全程监督,共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5886件,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495人,督促整改监管安全隐患1810件,惩处被监管人员又犯罪2576人。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
积极打造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违法监督、支持起诉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格局,共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5165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096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61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5391个。
加大对虚假诉讼、缠诉案件的监督办理力度,监督纠正虚构事实打“假官司”,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案件435件,促使1.1万件裁判正确的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
在全国率先推行“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机制,与关工委、共青团等部门会签协作意见136份,全省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13个,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绝不手软,依法从重从快起诉性侵、拐卖、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6099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作出终结性决定必封存犯罪记录,共依法宽缓处理4924人,尽最大努力为他们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
(原题为《2017年山东检察工作亮点之四:强化监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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