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将出“新国标” 给消费者和企业设置半年到一年的过渡期
工信部、国家标准委16日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向社会公示。新标准对车速、重量、外形、电池等关键指标严格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主要用于“短途代步”功能,并要求全文强制执行。此次公示的标准最突出亮点就是明确电动自行车“短途代步”功能,并以此延伸对相关指标进行严格管控,比如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且不得篡改、增加车速提示音等。
现状标准滞后十余年
随着社会发展和物流、外卖等产业的兴起,电动自行车成为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工信部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全社会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3000多万辆。
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也越开越快,安全隐患与日俱增。而当前我国仍沿用1999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为标准,不能适应行业发展。
“自1999年至今,我国多次对标准进行修订,因为种种原因都没有到公示环节。”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标准管理与服务中心主任郝文建说,标准的滞后使得十余年来,电动自行车行业“肆意生长”。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说,此次公示的标准最突出亮点就是明确电动自行车“短途代步”功能,并以此延伸对相关指标进行严格管控,比如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且不得篡改、增加车速提示音等。
此外,新标准在对近几年发生的各类事故分析基础上,针对性地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淋水涉水性能、防失控、充电器保护等安全内容。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执行,消除了“非否决项”留下的漏洞。据悉,该报批稿在工信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数据
超标车接近七成
“人们经常将电动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混淆,二者的使用范围和路权规则完全不同。”高延敏说,二者主要通过速度、重量、动力性能等指标来界定。前者属于非机动车,不能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严格限制。后者属于机动车,需要驾驶资质、车辆号牌等。
工信部调查,实际使用中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40km/h,重量超过70kg,超标车比例接近七成。记者在北京、山东、广东等地调查发现,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增加了车长,去掉了脚蹬子,改装了动力系统,摇身变成“小摩托”。
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大、越来越快,不仅严重挤占了车道空间,而且安全隐患重重。“家离公司四公里,就数骑电动自行车最方便。可是每天穿行在大街小巷,总觉得是‘肉包铁\’,心跳都加速。”家住北京朝阳区的王晓捷说。
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近5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8431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年均上升8.6%和13.5%。
“超标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被判定为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责任也将更大。”报批稿起草组专家、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标准管理与服务中心主任郝文建说,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迫切需要从严管理电动自行车。
◎解读
一个“不变”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
“从根本上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计,新标准坚守安全底线,设置了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电池电压、外形尺寸、防火阻燃等关键指标,最大限度地确保了产品的机械安全、行驶安全、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相较于现行标准,新国标有三个“变”和一个“不变”。
一个“不变”,是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不变,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
说一千,道一万,电动自行车是带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车。应当符合自行车的相关特征,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因此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从根本上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等其它机动车产品相区别,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
此外,脚踏骑行功能还可以作为电驱动的重要补充,能够让消费者在车辆故障或电池乏电时继续行驶,避免了长距离的推行,便利消费者使用。
三个“变”车速重量功率等适当放宽
三个“变”主要体现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上。
一是考虑到部分地区的道路并没有明确划定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由现行标准不得超过20km/h提升至不得超过25km/h。但是,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最高速度不得超过15km/h。为此新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在车速超过15km/h时发出提示音,及时提醒消费者注意是否超速行驶,同时提醒行人等其他交通参与方注意避让。
二是整车质量由不得超过40kg提升至不得超过55kg。
三是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由原先的不得大于240W,提升至400W。
“新标准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方面以现行标准为基础进行了适当放宽,为的是满足消费者的基本出行需求。”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做出这些改变,主要是考虑到近些年来消费者出行范围扩大、生活节奏加快,不仅能让消费者获得比普通脚踏自行车更大的出行半径,减轻对骑行者的体力要求,还提高了出行的效率,符合低碳、环保的理念和要求。疑问超标车还能骑吗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还能不能上路?如果不能上路行驶,几千元的车价岂不打了水漂?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采用新车新办法、旧车旧办法。对于消费者正在使用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搞“运动式”、“一刀切”,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
具体讲,消费者的选项有以下几个:一是对于使用年限较长、接近报废的,可以选择自然报废;二是对于未达报废期限的,可以选择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消化;三是选择纳入机动车管理,申请摩托车牌照。逐步化解上述车辆,需要几年的时间。
对于企业而言,考虑到电动自行车产品年产量较大,生产和销售企业较多,因此,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一年的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具体以标准正式发布稿规定的时间为准。
在新标准正式实施前,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新标准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新标准的产品。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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