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山东> 山东新闻> 正文

《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再出新规崔艳 赵林林

东昌时讯 2018-01-15 08:25 大字

东昌府讯 为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干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出《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本法适用于省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民族党派、工商联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一类培训住宿费380元、伙食费150元、场地交通资料费90元、其他30元合计650元,二类培训住宿费300元、伙食费150元、场地资料交通费70元、其他30元合计550元,三类培训住宿费240元、伙食费130元、场地资料交通费50元、其他30元合计450元。

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增强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崔艳  赵林林)

新闻推荐

山东省级财政下达13 亿元保障新学期困难学生资助

新华社济南1月14日电(记者陈灏)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级财政近期已经提前下达各市、直管县2018年学生资助资金13亿元,确保春季开学后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