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山东> 山东新闻> 正文

邀请涉毒艺人演出,最高罚20万 山东禁毒出大招,邀请因吸毒被查处未满三年或尚未戒毒人员演出将受重罚

半岛都市报 2018-01-13 11:11 大字

半岛全媒体记者孙桂东报道

本报1月11日讯1月11日,青岛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贯彻《山东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针对近年来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涉毒艺人、涉毒寄递物流、涉毒网络信息、“毒驾”、吸毒专用工具等社会热点问题和法律管控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作出禁止性规定和管控处罚措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条例》共分七章六十五条,主要从禁毒工作体制和职责、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工作保障等方面对全省禁毒工作作出明确规范,多项规定和措施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鲜明的地方特色。

《条例》从“明责、考责、问责”等方面进一步健全禁毒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行禁毒工作责任制,禁毒办承担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将禁毒工作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等重要内容,建立禁毒工作述职讲评和考评制度;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不得参加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评比表彰活动。

《条例》规定建立毒情监测评估、药物滥用预警和毒情通报机制,向社会公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另外,对吸毒人员帮教、戒毒、矫治和挽救措施进一步细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以便于吸毒人员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减少社会歧视。

针对近年来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涉毒艺人、涉毒寄递物流、涉毒网络信息、“毒驾”、吸毒专用工具等社会热点问题和法律管控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作出禁止性规定和管控处罚措施,对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广播影视、文艺表演团体以及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不得邀请其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参与文艺演出;不得播出其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

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广播影视、文艺表演团体以及相关单位,邀请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参与文艺演出,或者播出其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的,由文化综合执法机构依法责令改正,并对邀请方、播出方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播出上述人员代言的商业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言人属于上述人员仍然播出商业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闻推荐

刘贵堂出任山东省总工会党组书记 此前担任德州市委副书记

据山东省总工会官方网站消息,1月8日,山东省总工会召开处级以上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省总工会领导干部调整的决定。刘贵堂同志任省总工会党组书记、提名为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正厅级)人选。据中国经济...

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