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殡仪馆被评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先进单位”档案查阅群众满意率98%以上
晨刊讯(记者 亓楠楠)12月28日,记者从市殡仪馆获悉:市殡仪馆被评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先进单位”,同时,该馆工作人员邢应波同志被表彰为“全市十佳档案服务明星”。
近几年来,市殡仪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稳步推进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档案工作迈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各类档案的管理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6年年初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任组长、副馆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为成员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馆设立档案室管理员1名,由办公室副主任兼任,负责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业务室和财务科各设立档案管理员1名,主要负责本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上交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强化了组织领导。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管理水平。特别是在业务档案上,组织专人先后两次参加了省民政厅组织的殡葬档案信息化管理培训。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各科室档案管理员进行调整,确保档案管理质量。
为进一步强化档案管理力度,2016年,在单位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之机,支部专门研究制定了《莱芜市殡仪馆档案管理“十三五”规划》,为五年内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发展方向。随后,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档案查阅制度、销毁制度等6项具体管理制度,进一步使档案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正规化。严格制定了档案查阅制度,对查阅权限和管理办法作了详细规定,既切实规避了法律风险,又充分满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近年来,社会群众对市殡仪馆档案查阅满意率达到98%以上。
自2015年1月1日起,依托“山东省殡葬信息在线管理系统”办理殡葬业务,市殡仪馆将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各类材料及时收集归档,确保“一人一卷”,1位逝者一本案卷,40位逝者一个档案盒,案卷材料齐全,具有非常高的查阅价值。自2015年新档案室投入使用后,组织人员先后对2000年殡仪馆合并之前的档案进行了搜集和整理。目前,有记录可查的火化档案可以追溯到1987年。加强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管理。组织专人对馆文书档案进了认真梳理,编写《殡仪馆发展大事记》,对文书、会计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今年下半年,经民政局党组批准,通过招标的方式对档案室进行了升级改造,将业务档案和文化、会计档案进行了合理区分,添置了10组密集式档案柜,可满足35年内的业务档案存放。档案室内安装了空调、防盗门窗、避光窗帘等设备设施,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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