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停车睡觉,危险!
晨刊讯(记者 成晓雷 通讯员 刘玉佶)12月25日,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二支队莱城大队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大车停在匝道上,未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后也未放置三角反光架,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停车查看情况,却发现驾驶员已在驾驶室睡着,民警反复拍打车门,车主才缓缓醒来,民警立即示意车辆就近驶出高速公路。民警与驾驶员赵某交流得知,赵某急于赶路,长时间驾驶车辆未及时休息,感到非常困倦,在匝道停下车就睡着了。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赵某疲劳驾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民警对赵某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提醒驾驶员注意休息。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出现精神倦怠、反应迟钝现象,要立即驶入服务区或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待头脑清醒后再继续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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