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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配偶上交工资卡算家庭暴力吗?

济宁晚报 2017-12-06 09:26 大字

近日,据媒体报道,山东威海市民张某的妻子嫌张某花钱大手大脚,担心孩子出生后家庭入不敷出,就要求张某上交工资卡,每月给张某1000元零花钱。

张某上交工资卡后,仍像以前一样,不时和朋友出去吃饭、买游戏卡、买烟,半个多月就将1000元花完。张某向妻子要钱,却被妻子数落了一顿。张某为此多次和妻子吵架,两人经常陷入冷战,夫妻关系也变得不太融洽。

张某认为妻子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有律师提出,限制配偶花钱,这种方式本身不是家庭暴力。但是,如果像张某的妻子一样,没收工资卡、限制消费,对张某的生活造成影响,让张某感觉被控制了,夫妻关系受到影响,就是家庭暴力。

现实中,夫妻一方上交工资卡,由另一方主管家庭开销的情况并不少见。限制配偶花钱,真的构成家庭暴力吗?

仅限制配偶花钱

难以认定家庭暴力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了属于家庭暴力的行为,包括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

因此,家庭暴力一般表现为肢体、语言上的暴力,且对受害人的身体或精神造成了实质伤害,而单纯限制配偶花钱不会直接伤害配偶的身体或精神,不构成家庭暴力。

本案中,张某的妻子要求张某上交工资卡,每月给张某1000元零花钱。虽然这种行为导致张某手头拮据,也使夫妻关系变得紧张,但并未严重到损害张某身体或精神健康的程度。只要张某的妻子没有为控制张某的花费而辱骂、殴打张某,也没有强行限制张某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就难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夫妻对共同财产

有平等处理权

生活中,不少家庭的收入都由夫妻一方主管,只要夫妻协商一致,这种做法是合法的。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本案中,张某婚后所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和妻子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两人协商一致,张某可以把工资交给妻子支配,同时有权要求保证自己生活所需。

此外,妻子限制张某花钱是因为担心孩子出生后入不敷出。张某作为孩子的父亲,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应当和妻子共同承担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因此,张某可以和妻子协商,共同决定家庭收支,既保证生活需要,又留有抚养孩子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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