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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驾驶证 网上可补办

潍坊晚报 2017-10-31 10:25 大字

用户首次通过网上平台申办前,需先到就近车管所进行窗口面签

本报讯10月30日,市交警支队通过官方微信发布便民信息,如果驾驶证丢失,市民可登录山东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d.122.gov.cn),按照相应步骤提示进行补办。

市交警支队公共关系办公室民警特别提醒,用户首次通过平台办理申请补证业务前,需要先到就近的车管所进行窗口面签,面签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用户登录平台后,点击“驾驶证业务”—“遗失补证”,进入用户登录页面,按照要求填好信息。随后进入“业务须知”页面,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办理遗失补证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勾选“阅读并同意”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用户申告”。在该步骤,界面显示申告的义务和内容。用户确认不具有所列的不准申请的情形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确认信息”。在确认信息界面,会显示驾驶证的基本信息。用户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资料填写”。

用户进入“资料填写”页面后,可选择领取方式为邮政寄递或窗口自取。业务成功受理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邮政人员将上门收取相关资料和费用,交付机动车驾驶证及收费票据,同时将收回的资料送回车管所。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则自行到选择的自取网点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方式,用户需认真填写驾驶证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用户可以设置默认地址、删除地址,并且使用新地址。点击“使用新地址”,可以新增邮寄地址。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方式,用户需选择自取网点,可查看详情或地图定位。

用户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确认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于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届时会发送短信告知受理结果。用户可以根据该业务流水号在网办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机动车驾驶证补领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存在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撤销等情形,驾驶人不得申请补证。另外,除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办理此项业务外,也可以拨打声讯服务电话8091234申请办理。

(记者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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