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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桂林路小学 乐诗成果被确认为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

黄海晨报 2017-10-26 01:19 大字

近日,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传来喜讯,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桂林路小学乐诗成果,被确认为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目前,正在研究组建专家培育团队,制定培育方案,进一步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优化成果。通过团队成员调整、理论依据完善、实践价值体现、实际效果量化、社会影响扩大等几个方面项目内容的细化,以形成有实效、有影响、有实力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若培育成功,将被选送参加2018年第二届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桂林路小学乐诗项目,是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日照市教育局推荐,从全省188项成果中,经过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的初审、答辩,最终入选的全省83项成果之一。是日照市通过的四项成果之一(另外三项成果单位分别为新营中学、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市教育局),是入选的全省小学学段19项成果之一。

本次评选由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为保证入选项目的质量,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专门聘请了北京、天津、江苏和省内基础教育方面的知名专家,经初评、现场答辩,最终确认入选项目。各项目组答辩结束后,专家与申报项目主持人及团队进行沟通和交流,针对性地指出了各申报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给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措施。省教育厅巡视员张志勇、基教处处长仲洪波到现场指导旁听,张志勇做总结讲话。

桂林路小学乐诗成果,总结、定义乐读诗词、乐诗教育概念,初步建成了乐诗体系,探索建立了乐诗“四正八步教学法”,探索建立了乐诗教学法的评价体系。

乐诗成果,具有概念创新、乐诗歌曲创作、教学法创新、课程实施创新等特点。符合参评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要有创新的理念、概念、实践过程及成果,要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要求。

所谓乐诗教学法,是指将古代优美的经典诗词,谱曲,教唱,进而达到在优美的音乐中,熟记诗词的教学模式。乐读诗词,采用当今校园歌曲、童歌的曲调,通过学唱,不求甚解,大量背诵经典诗词的教学方式。

乐诗从学生的生活与学习实际出发,符合学生学习与认知规律,降低诗词学习难度,调动学生多种感官参与学习,提高学生学习诗词的积极性,提高诗词学习效率与效益。

我们充分发掘本校音乐教师的潜能,赵忠霞等老师将小学语文课本中所有的古诗整理、谱曲、编曲、录制MP3,语文教师将诗词教育与音乐教学相结合,探索出乐诗“四正八步教学法”。

乐读诗词教学,让诗词回归其歌词,可以演唱的本质,让孩子们学唱。孩子们唱会了诗词歌曲,也就背过了诗词。这样,可以让诗词教育更简便易行,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深刻的扎根学生头脑,陶冶性情,变化气质,开启智慧,提升素养。

目前,桂林路小学乐诗教学,已经谱曲130多首,整理出了《乐读诗词》《乐读经典》两本校本教材,基本完成了小学现行语文教材的古诗谱曲、教唱,正在随着部编小学语文教材的更换,重新整理。

桂林路小学乐诗节目,参加了日照市首届端午诗会、日照市第二届端午诗会、日照市纪念红军长征80周年、日照市2017年庆六一联欢会、日照市第十二届少儿艺术节等活动。桂林路小学乐诗成果,已在《日照日报》《黄海晨刊》《日照教育》《西部素质教育》《中国德育》《教育家》等报刊杂志报道或发表经验介绍,《日照电视台》先后三次进行专题报道、访谈。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林峰、山东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郝铁柱、副会长耿建华、布凤华等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7年5月29日,《乐诗飞扬》参加日照市庆六一联欢会,6月1日在日照电视台播出,获得最佳原创奖、优秀组织奖。

2017年10月10日,日照电视台采访再次深度采访乐诗教育,10月16日在日照电视台公共频带《大家.论教》栏目播出。

2016年12月22日,举办纪念毛泽东诞辰123周年活动。

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重点培育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10月14日—15日,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17地市推荐的188项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进行了评审,并组织初审入围项目全体成员进行了现场答辩和集体培训。

为保证评审的客观公正性,本次评审在材料初审、专家评议项目后,遴选83项入围重点培育项目按照学段分组进行了现场答辩,各项目申报团队面向评审专家和同学段其他申报团队成员汇报了自己的教育教学成果内容。

为保证入围项目的质量,本次评审专门聘请了北京、天津、江苏和省内基础教育方面的知名专家,现场与申报项目主持人及团队进行沟通和交流,针对性地指出了各申报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给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措施。

为实现评审过程的作用扩大,在项目评审完成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83项入围项目团队开展了集体培训,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张志勇、中国教科院基教所所长陈如平、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唐汉卫,分别结合现场答辩情况,以及自身对教育教学成果项目的理解,向与会的各项目团队成员进行了释疑和指导。

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国家教育部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组织的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是基础教育领域内由政府设立的最高级别的业务类奖励。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要求:参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14年7月5日,国家教育部公布了首届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共有417项成果获奖。江苏南通李吉林的“情境教育”、江苏常州邱学华的“尝试教学法”、上海闸北八中刘京海的“成功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叶澜的“新基础教育学校教学改革研究”、北京清华附小窦桂梅的“小学语文主题教学实践研究”和浙江的“童声作文教学研究与实践”等成果榜上有名。

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源于1994年3月国务院第151号令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根据这一条例,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组织了四年一届的教学成果评奖。2014年1月,国家教育部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组织了首届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这是基础教育领域内由政府设立的最高级别的业务类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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