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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导视”是个啥媒体?九紫星传媒收钱后“躲猫猫”被质疑虚构合同

济南日报 2017-09-07 11:33 大字

9月4日,湖南长沙市民钱女士向济南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党报热线反映,她在网上与济南九紫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紫星传媒”)签订了19600元的在“山东导视”播放广告的合同,可就在她将钱款打入对方公司账户后,对方却玩起了“躲猫猫”。

在钱女士致电济南市相关媒体单位后得知,济南媒体中并不存在“山东导视”这一频道,钱女士怀疑九紫星传媒以虚构合同内容为手段骗取她的广告费。网上偶遇广告“大神”

钱女士是湖南长沙某电器企业的负责人,今年6月份,她在同行交流的微信群里偶然结识了济南九紫星传媒的“于总”。据钱女士称,“于总”经常在微信群里发布一些媒体投放广告的信息,并且自称是“山东导视”广告部的负责人,还宣称能以优惠价格为企业在电视台投放广告。

“我的公司生产破壁机、榨汁机等小电器,就是想在电视台打打广告,我听于总说他在山东熟人多,能低价给我们在电视台打个广告,我就相信了。”最终,钱女士决定在“于总”推荐的“山东导视”上投放广告。6月23日,钱女士通过网络和九紫星传媒签订了一份19600元的广告投放合同。

收钱后对方玩消失

按照合同的规定,钱女士负责提供广告视频,“于总”负责联络电视台进行播出,首次播出时间应在6月27日,且要在黄金时段连续播出7天。

“付款后第二天,于总就说电视台播不了了,我就要求退款。”在钱女士提出退款后,“于总”就一直以电视台要走流程为由拖延,这一拖就是两个多月。此后,钱女士多次就退款事宜联系了“于总”,但对方却一直没有回复信息。

“我发微信他都不回复,打电话都不接,我怀疑他(于总)是故意骗我的钱。”钱女士透露,就在7月份的时候,“于总”便开始在他们同行业交流的微信群里销声匿迹了,而钱女士的维权之路也走了两个多月。

9月6日,记者根据钱女士提供的线索试图联系“于总”,但“于总”的个人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山东导视”实为虚构频道

随后,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搜索九紫星传媒,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地址在市中区舜玉南区104号楼,经营范围为国内广告业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不含演出)、企业营销策划、礼仪庆典服务、摄影摄像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是“于总”。

在钱女士与“于总”签订的合同中,记者看到钱女士的广告播出频道的全称为“山东电视台导视频道”,简称为“山东导视”。之后,记者咨询了山东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后得知,目前的济南媒体中并不存在“山东电视台导视频道”,更不存在“山东导视”。

“我发现猫腻后也咨询过济南的很多媒体,人家给出的回应都是不存在这个频道,我怀疑有人故意虚构合同骗取钱财。”在钱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中,“于总”曾在7月8日给出的回复中称自己正在电视台帮钱女士走退款的关系,而此后钱女士多次催促其退款,“于总”均未回应。

律师提示可以起诉维权

“我转账的时候是转到九紫星传媒的公司账户,现在我只想维权,拿回自己的退款,如果我能早点查信息或许就不会这样了。”如今,当钱女士再次翻看“于总”曾经在微信群发布的广告时,心中暗自悔恨。

既然合同中提到的“山东导视”及“山东电视台导视频道”系虚假频道,那么钱女士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9月6日,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一名律师称,如果合同中提到的个别名称系虚假伪造,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欺诈手段骗取财物,而九紫星传媒的行为涉嫌虚构合同。当事人有权通过起诉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报记者 由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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