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金?送到17岁少年手中
“谢谢,这些钱对我们来说帮助太大了……”8月19日,领到司法救助金的五莲县七旬老人李红连连向日照市检察院和日照经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道谢。
说起身边未成年的孙子兰杰,李红的眼泪几度在眼眶里打转。兰杰的父亲在其出生那年因车祸去世,后母亲改嫁,把当时5 岁的兰杰送回爷爷奶奶处,一起生活到至今,没有支付任何抚养费用。今年,兰杰已经17 岁,正读高二,学费、生活费无着落,其爷爷靠在建筑工地打工挣取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奶奶李红也因身体原因常年靠吃药康复,需要高额治疗费用。经济与精神的双重压力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毫无喘息之力。
6月3日,申请人兰杰授权委托其奶奶李红到日照经开区检察院,请求检察机关对其父亲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执行监督。
日照经开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受理该执行监督信访事项后,认为该事项可以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随即安排干警到日照经开区法院进行调查,调取了相关的证据、证明材料,并走访五莲县当地村委会干部和邻居,了解了兰杰的家庭相关情况。
经核实,该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31万余元,截至目前,尚有近20万元未赔付到位,村里给兰杰家申报了低保,每年有6000余元补助,同时给其到街道计生委申请了每年约5000元特别补助款,所有收入不够家庭正常花销,现在无其他家庭收入,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符合救助条件。
8月19 日,日照经开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日照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指导下,驱车50 余公里来到五莲县,依法向兰杰发放了 1 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鼓励他要努力学习,对未来充满信心。
日照经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祥旭表示,司法救助仅能解一时之困,我们还要积极探索经济救助、精神抚慰、其他社会保障等多种救助方式有机结合的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彻底解决困难家庭实际问题。“将持续做好司法救助资金的发放监督,并做好救助后回访,持续传递关爱,让受伤的心灵在关爱中回暖,让被救助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日照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陈玉昌说。
2019 年以来,日照经开区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 件,发放救助金17万余元,救助金额持续位列全市基层院前列。孙晓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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