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短信?讨回农民工万元欠薪

山东法制报 2021-01-27 14:38 大字

“多亏有您,不然俺这些血汗钱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1月8日,积雪刚化,五莲县高泽镇村民王洪善与村书记一同来到五莲县检察院,向该院干警王升部激动致谢。

这事,要从一条短信说起。

“孙老板,我是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王升部,同时是五莲县高泽镇窑头村法律顾问,你拖欠该村农民工王洪善工资1万余元,时间已超过2年……我们现在督促你立刻全额支付拖欠农民工王洪善的工资。如果你拒不支付,我们将使用法律武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0年12月26 日上午,在多次沟通无果后,王升部向拖欠工资的包工头孙某发出这条信息。20分钟后,王洪善收到了拖欠 2年的血汗钱。

2020年9 月,王升部被派驻到高泽镇窑头村担任法律顾问。 12 月 21 日上午,该村王书记来电向王升部求助称,村民王洪善在青岛务工时,被包工头孙某拖欠 1万余元,已讨要2年之久,对方原本答应去年年底还款,可近日再次变卦,这让王洪善一家感到气愤与无助。

王升部详细了解情况后,仔细确认了欠条等书证。随后拨通了包工头孙某的电话。电话中,王升部表明检察院干警、法律顾问身份,对孙某进行普法和政策宣教,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摆事实,讲道理,明确要求孙某及时支付王洪善的劳动报酬,并告知其拒不支付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无奈对方态度依然强硬,并蛮横无理地回应“关你什么事”。

“我是这个村的法律顾问,为村民维权就是我们法律顾问的事,恶意欠薪正是近年来在法律上严厉惩治的,如果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我们完全可以走司法程序进行维权。”王升部的回应掷地有声,“不管是检察院还是法律顾问,都是替老百姓解决问题的,您的行为已经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我们’和‘我’都会追究到底的!”

对方挂断电话后,王升部向孙某发送了一条义正辞严的短信,并在短信的最后,对孙某提出两点警示:“一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立案标准:拒不支付1 名劳动者3 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 元以上的,经有关部门责令仍拒不支付的;二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重拳惩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2019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恶意欠薪’ 犯罪案件1599人。”

电话中掷地有声的规劝与短信里义正辞严的忠告让孙某立刻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20 分钟后就将拖欠 2年的工资打到了王洪善的银行卡中。

“真正发挥震慑力的,不是我个人,也不是那条短信,而是支撑这条短信的法治力量和检察力量。”面对王洪善及其家人的致谢,王升部如是说。

自2018 年起,五莲县检察院派驻多名检察干警担任各村法律顾问。干警们详细了解村内实际情况,认真排查村内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多措并举解决村民法律诉求,让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玄晓霞王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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