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违章却收到交通违章短信? 交警表示:尽快改正

黄海晨报 2019-12-10 22:0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郡媛)12月8日,临沂的朱先生拨打日照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7月初,自己驾驶货车在五莲林街路被拍到违章,但车辆并没有违反路面提醒的“12吨以上大型货车禁止通行”。朱先生表示,自己多次拨打五莲县交警大队电话,工作人员却迟迟未处理,怕耽误车辆审车,希望有关部门能协调处理。

朱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7月初,驾驶“11吨495货车”,从临沂前往五莲拉货。在返程途中,经过五莲林街路,通过路口时,朱先生看到有指示牌提醒:“12吨以上大型货车禁止通行”,因为知道自己的货车并没有违反规定,便直接通过。随后,他收到了一条交警部门发来的短信,称:“因车辆违章,扣3分,罚款200元。”

因情况不属实,朱先生便拨打五莲县交警大队电话,工作人员也表示会消除该违章,但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给处理。

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五莲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五莲林街路的指示牌,除了标有“12吨以上大型货车禁止通行”标志,还有一条“中型、大型货车禁止通行”,因朱先生的车辆属于中型货车,所以在行驶经过该路段时,被拍下违章。

因道路标牌上的提醒存在矛盾,五莲县交警大队一直以“12吨以上大型货车禁止通行”作为认定违章的依据。因此,工作人员表示,朱先生的车辆确实没有违章。

而之所以一直没有给处理,是因为一开始内部没有交接清楚,未收到朱先生的行驶证信息。

“因每天都会接到很多处理违章的车主电话,针对他们发来的信息,我们会根据他们审车的时间进行排序,对着急审车的提前列入报审计划。”工作人员表示,朱先生的车12月底审车,根据他提供的行驶证信息显示,车辆并没有违反“12吨以上大型货车禁止通行”规定。目前已经列入12月份报审计划,预计月底前处理完毕。

针对五莲林街路的道路标牌存在矛盾问题,五莲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已上报领导,会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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