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模式”升级版的背后
本报记者 何安娜 通讯员 卢小璇 朱勇田
12月5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主办的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专题研修班在河南举行。在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和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探讨环节,五莲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山东省唯一代表上台发言,分享交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建设经验,与会专家给予充分肯定。11月18日,五莲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刚刚以96分的高分,顺利通过山东省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
自2017年5月23日正式启用以来,五莲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先后挂牌市级、省级法治教育基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奖”。这个由基层检察院打造的法治教育基地已然成为全国“知名品牌”,截至目前,已有50000余名中小学生和4000余名领导干部,到基地参加法治教育,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法治宣传成效显著。
2017年9月13日,在全省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现场推进会上,时任最高检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首次提出“日照模式”,他认为基地建设得好、运行得好、社会效果好,由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的“日照模式”,为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犯罪预防工作提供了新的成功样本。近年来,五莲县人民检察院以“三大机制”“四大平台”“四大模块”助推“日照模式”再升级。
“三大工作机制”持续健康运行,“日照模式”经验更加成熟。建成“检校共管、检教对接、多方共享”三大工作机制,将基地打造成集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开放型平台。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更加“科学、规范、有效”的发展,让日照模式经验更加成熟,为全省乃至全国贡献高价值、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发展模式。
“四大服务平台”高效运转,“日照模式”发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打造教学相长的普法平台、矫正引导的帮教平台、执法为民的检务平台、科学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四个平台,深度挖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服务功能和效果。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编写了《道德法治安全教育读本》免费向学校发放。充分利用报告厅、模拟法庭的“远程直播”功能,让青少年在教室里接受“面对面”的法治教育。
“四大标准化模块”通过省级验收,“日照模式”向山东标准迈进。形成以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为核心、覆盖青少年法治教育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该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方针、青少年需要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包括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管理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和岗位工作标准体系四大标准化模块,涵盖105项标准,“日照模式”逐步成为“山东标准”。
勇于担当走在前,蹄疾步稳谱新篇。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在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尝试。五莲县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丰富教育载体,深化基地运用,不断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推动未检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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