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不“褪色” 不忘初心再出发 老兵调解室的“家长里短”
本报记者 王娟 通讯员 李华波
人退役,心未退。五莲高泽街道5位退伍老兵自愿加入高泽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的“老兵调解室”,专门调解基层的“家长里短”,继续履行着为人民服务的誓言。
自2018年12月成立以来,“老兵调解室”已经成为当地一个响当当的牌子。进村入户、普法讲法、化解纠纷、解决矛盾……退伍老兵们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8%以上,他们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调节器。
参与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018年12月,“老兵调解室”刚刚成立不久,一辆警车带着三辆汽车来到高泽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0余名务工人员因为追索劳务报酬申请调解。
高泽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认为此项纠纷涉及人员众多,都是务工人员,并且经过公安机关处理,若是处理不好,极容易造成追索劳务报酬的务工人员情绪激动,引发不确定、不稳定事件发生,随即派出富有调解经验、业务能力强的两名老兵调解员刘兆宸和丁金龙积极介入此项纠纷。
刘兆宸、丁金龙通过沟通了解到,20余名务工人员在穆某的带领下为园林公司做绿化工作。而穆某所记录的人工工时与监理公司所记录的工时不相符,相差15天。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的记录是准确的,所以导致劳务报酬一直没有付清。
经过刘兆宸、丁金龙的多方协调,最终穆某及其务工人员同意以园林公司记录工时为准。就在刘兆宸、丁金龙以为事情可以圆满解决的时候,园林公司又提出了施工方栽种的树木死亡率很高,并恶意阻挠施工,导致公司损失严重等问题,纠纷又复杂起来。
刘兆宸、丁金龙不气馁,继续为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工作,又找到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讲解、教育和劝导,进行了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园林公司按照比对最终双方认可的用工工时,将劳务报酬当场付清,穆某等当事人出具收据;园林公司对于因穆某等人阻挠施工引起的损失不再提出让穆某等人赔偿;穆某等人拿到报酬后,承诺不再阻挠园林公司施工。
一起源自劳务报酬的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穆某等人顺利地拿到劳动报酬,园林公司的工地得以顺利施工。经高泽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兵调解员回访,双方对此次调解均表示老兵调解员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进行了调解,充分考虑到了各方的利益,对调解过程和结果十分满意。
这样的调解仅仅是“老兵调解室”工作中的一个缩影。退伍老兵参与的调解不胜枚举,通过“老兵调解室”解决的矛盾纠纷涵盖土地边界、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劳动争议、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纠纷,他们认真细致开展工作,对自己接手的每一项纠纷都是全身心地投入,为当事人着想,力争圆满调解成功,让当事人满意,让村干部佩服。
关注困难群体,践行为人民服务的誓言
2019年,下着大雪的一天,家住五莲县某村的村民老陈冒着大雪踏进了高泽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热情接待了这位泪流满面的花甲老人,从他的哭诉中得知:老陈有兄弟三人,老陈是老大,老陈的二弟因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急需有人照顾。为此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成,无奈之下老陈冒雪来到高泽街道调解委员会寻求法律援助。
听完老陈的陈述后,刘兆宸和丁金龙进村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做了解。造成矛盾纠纷的焦点是:因二弟的土地由老陈跟三弟临时耕种,二弟的生活及医疗费用由老陈和三弟两家共同承担。二弟因残疾,享受低保等政策,国家每年补助约一万余元,三弟因补助款的支取和使用跟老陈发生纠纷,导致二弟没人照顾。
为充分发挥基层调解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刘兆宸和丁金龙冒雪进村对当事人逐一展开劝解,但因老陈坚持将补助款平分,三弟坚持重新分配土地,双方分歧较大,甚至出现双方谩骂、相互动手的紧张局面,导致多次调解都没有结果。为尽快解决问题,刘兆宸、丁金龙抓住双方矛盾的焦点,有争议的土地是二弟的口粮地,双方当事人只是临时耕种,没有权利分配土地。本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四次沟通与劝说。最终,双方同意各退一步,成功达成调解协议,一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老兵调解室”的成员们立足本职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担当政治责任,维护荣誉形象、不忘初心、创造精彩,将维护一方平安作为己任,将大量民间纠纷防范、化解在基层,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安全、和谐、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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