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通报“教师因体罚学生被处理”后续 县教体局撤销涉事老师追加处理决定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王远)7月上旬,日照五莲县一教师杨守梅因体罚学生遭追加处罚,并被纳入当地“信用黑名单”。相关处理文件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7月28日上午,五莲县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当地教体局已于7月23日撤销了对杨守梅的追加处理决定。
据了解,4月29日下午,日照市五莲县初中教师杨守梅体罚了两名“迟到”的学生。
5月5日,学校对杨守梅给出了停职、道歉检查、取消评优、党内警告、承担诊疗费等5条处理意见。
7月2日,当地教体局又做出追加处理意见:从今年5月起扣发一年绩效工资、该校不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当地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追加处理意见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公众反应与以往大多痛斥“体罚”老师不同,反而认为对老师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信用“黑名单”等处理过重。
7月11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处理文件做出了解释:调查发现,4月29日下午,五莲二中两名初三学生上课迟到,被班主任老师杨某责令到教室门口反省,后两人离开到操场,被老师杨某发现后叫回。在教学楼楼道内,让学生蹲在地上,用课本抽打、脚踢等实施体罚、批评教育十多分钟。之后,学生李某家长到校发现孩子脸部、颈部、腿部等多处红肿,随即报警。辖区派出所迅速出警,依法调查,开展相关工作。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教师实施体罚学生的行为,应由教育部门处分。对此,派出所与教育部门进行了沟通,移交教育部门处理。
追加处理决定公布后,舆论认为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信用“黑名单”等处理过重。五莲县教育主管部门对此作出解释:教师杨某所犯过错需要严肃处理,但还达不到将其开除的境地。此处理决定不等于将这名教师开除,其可以重新竞聘县内其他学校岗位。纳入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是指社会信用等级降级,5年内不得参加评先树优。
7月12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当地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老师不再与原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不等于开除。”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体罚学生)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杨守梅)必须离开这个学校(二中),但“可以去别的学校”。该负责人解释说,在五莲县,教师和学校之间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目前,五莲县还没有出现教师落聘、解聘的情况。
关于社会上传闻的学生家长要求孩子上五莲一中及要求赔偿30万元一事,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存在,达不到录取条件绝对不会录取”。另外,该负责人表示,据他所知,家长并未提出索赔的要求。
就公众关心的“黑名单”问题,该负责人解释说,自2018年9月份,五莲县就启动了五莲县社会信用信息评价体系,“2018年8月,我们所有的老师也都将信息录入了这个系统。这是我们县里的试点工作,只在我们五莲县范围内。”
7月28日上午,五莲县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日前,我县发生教师杨某体罚学生事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教体局、学校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7月23日教体局已撤销追加处理决定。根据涉事老师个人意愿,已将其从原学校调往五莲一中。目前,当事双方已协商达成和解。县委、县政府全力做好教师学生的后续安抚、思想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维护好师生合法权益。
据了解,杨守梅原来所在的五莲二中是当地一所初级中学,始建于1975年。其官方微信称,“44年历史的五莲二中,是一所办学理念先进、文化底蕴丰厚、教育成果丰硕的山东省教学示范校”。另据公开资料显示,杨守梅所调往的五莲一中始建于1952年10月,是五莲县建校最早、规模最大,具有浓厚文化积淀的一所高级中学,于2017年9月成立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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