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执法 阻碍民警执行公务 两名驾驶人被行政拘留 10 日

黄海晨报 2019-05-06 09: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蓓蓓通讯员 牟海龙) 遇到警察检查,应当立即停车予以配合,这是小孩都知道的常识。可是,有两名驾驶人,遇到警察正常检查时,非但不停车,反而驾车闯卡,最终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4月30日下午,日照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五莲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江苏籍驾驶人常某驾驶的大货车存在违法嫌疑,遂对其依法进行检查。没想到,常某不仅不服从民警指挥,还强行闯卡。最终,常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无独有偶。当日19时许,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岚山大队民警在正常执勤时,也遇到了一位不服从指挥、强行闯卡的江苏籍大货车驾驶人英某。

民警介绍,当时英某驾驶大货车欲从沈海高速岚山收费站下高速,遇民警检查时拒不停车,加大油门逃窜,导致两名执勤人员为躲避大货车而摔倒受伤。

为防止大货车在逃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场执勤人员急忙驾驶警车进行拦停,并及时通知指挥中心在前方设卡拦截。

在拦截过程中,英某一路超速驾驶大货车,时而闯红灯,时而“S形”行驶。面对英某的危险驾驶行为,执勤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于江苏省赣榆县拓汪收费站成功将其截停。

此时,英某仍然拒绝接受检查。他紧锁车门、拒不下车。民警在警告无效后,破窗将其抓获。

英某到案后,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不过,为时已晚,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日照交警提醒,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该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

目前,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建了专业侦查队,专门办理在工作中发现的阻碍执行职务、买卖交通违法记分、寻衅滋事、为逃避交警执法通风报信、交通事故中骗取保险等与交通管理工作相关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件,以及在工作中发现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件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包庇罪、伪证罪、妨害作证罪等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相关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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