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标准化树立执法“标尺” 五莲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再获佳绩的奥秘
本报记者 孟凡星通讯员清光念东
近年来,五莲县公安局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和法治公安建设,全力创建全省“规范警务”品牌,在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再次获得第一名,这项殊荣已经连获十年。
如何成为“常胜将军”?
该局经常组织干警深入一线,根据新情况新状态新环境,创新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从执法信息化、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执法培训多元化、执法动态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入手,规范化标准化树立执法“标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创新案件管理模式,夯实执法基础
该局投资1500余万元建设了3200平方米的四层技术用房,实现了案件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执法办案中心规范化建设。
为案件管理插上智能化的翅膀,杜绝了“抽屉案”。该局实行案卷“一案一码”“定人定柜”管理,“管理员+使用人员”双向双绑管理,避免了案卷材料丢失。
借力高科技,实现一站式办案。依托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智能手环、物联网技术、智能信息采集一体机、智能审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办案区信息智能化采集,涉案人员活动轨迹完整、无死角音视频记录,实现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
构建长效机制,完善执法制度体系
紧紧围绕基层一线,研究制定《常见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与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据标准》《受立案工作规定(试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实现执法办案管理全流程再造,确保执法活动有“标尺”,确保各个执法岗位、执法领域、执法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强化提请逮捕和审查移送起诉环节的审核,坚持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效防控法律风险。
继续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与检法机关沟通,畅通快速办理通道,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增强社会效果。
实行集体审议机制。制定《案件集体审议工作规定》,在分析案情、深入研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审议意见并存档,有效防止执法偏差,确保公平、公正处理每起案件,保证执法质量。
重大、疑难案件法制部门提前介入。针对一线办案单位在重大、疑难案件中定性不准,证据调取不全等问题,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将法律服务保障延伸到执法办案最前沿,从源头上提高了预防和控制执法过错的能力。
多元化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主体素质
全警执法培训模式。邀请省市县公检法系统专家以及五莲县公安局各警种业务骨干力量为全体民警集中授课,面对面地介绍他们规范执法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做法,提高民警综合素质。
“情景式+对抗式”培训模式。组织刑事模拟法庭,所有角色均由民警承担,使民警能够直观系统地了解法庭审理程序,提升出庭应诉能力和技巧。
常态化法律考试模式。通过严格的法律知识月考制度,以考促学,确保了执法岗位民警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和执法技能,从根本上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和素质。
创新庭审旁听模式。要求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被列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必须旁听。五莲县公安局与法院刑事审判现场音视频对接,实现了远程观摩学习,强化了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人权意识、庭审意识和法律意识。
警务实战培训模式。以实战为背景,从实战出发,对装备武器警械使用、现场控制等内容,进行理论和实战技能的系统专业培训,为重大活动安保执勤打下坚实基础。
阳光化权力运行,加强执法动态监督
执法考评全覆盖。全面推行“每案必评”机制,将执法考评作用延伸拓展,跟进培训指导,通过析、释、问三项举措,发挥总结反思执法、带动民警执法水平提升的作用。
推行“白皮书”制度。狠抓执法分析研判,提高执法问题的预警防控能力,丰富执法“白皮书”的内容和形式,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挥引导、规范作用。
落实执法巡查机制。抓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环节,坚持网上巡查和现场突击检查相结合,实现对执法全过程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整改完毕,对于无法当场整改的,督促限期整改完毕。
每周发布执法提示。每周分析各单位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等执法状况,详细列明存在问题,向各办案单位发布每周执法提示,发挥执法警示、监督作用,有效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在案件受理大厅设置执法办案公开自助查询机,方便群众查询法律法规、执法办案流程、案件处理情况等,让“阳光警务”成为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新常态,成为群众监督评价公安工作的新手段,成为提升自身公信力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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