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妇科手术,医院的隐私保护哪儿去了?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一医生疑似在网上直播妇科手术片段被抓,引发社会关注。山东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1月18日晚发布情况通报,2022年1月18日16时许,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接群众举报一医生疑似在网上直播妇科手术片段,遂对涉事医院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于18时许将涉事医生厉某抓获。(1月19日澎湃新闻)
网上直播妇科手术,并不是一起单纯的偷窥偷拍以及泄露患者隐私的违法事件,而是参与医疗活动者集体的职业违法。
《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
根据这些规定,医疗机构及所有参与医疗活动的人员都有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没有患者的允许,是禁止拍摄患者涉隐私的医疗过程,更遑论是患者身体的隐私部位。而从相关报道的情况来看,直播妇科手术过程中,除了拍摄直播的麻醉师之外,至少还有一名女医生在场,却并未对拍摄与直播行为予以制止,客观来说,就是事实上放弃了对患者隐私保护的责任,无异于对患者隐私权侵犯助纣为虐。
从个案来看,若止于拍摄直播手术麻醉医师的调查惩处,并不是事件妥善处理的正解。事实上,一两个无良医生窥探与侵犯患者的隐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当患者身心相付,医疗机构如何才能不负患者的隐私安全信任。显然,这并不会来源于医疗从业者的守法意识与职业操守,而是源于医疗机构对患者隐私的制度化、体系化的保护。从这个角度来讲,对参与医疗的其他人员以及涉事医院的追责,更有必要且更有意义。
同时,网上直播妇科手术事件,更应该引起医疗行业对患者隐私保护的思考。保护患者的隐私,不能只是每一个从业者的个体责任,更应当是从制度与机制的层面,去构建整体的保护合力,让每个患者的隐私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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