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盗窃生涯,先后7进7出,这次取保候审期间又没忍住,监控让他再次入狱 地下室不上锁?小心“搬酒工”
连日来,日照市多处小区地下室被偷酒贼“光顾”,作案人员骑电动车频繁进出“搬运”,案发地下室多存放珍贵烟、酒等物品。近日,由日照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一盗窃罪一案,法院判处王一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快看,就是这个人偷了我的酒,他看到有监控拔腿就跑了。” 5月5日,李何报案称,4月30日12时30 分左右,他进入自家地下室发现一侧橱子内的 4 箱酒不见了,“我家地下室防盗门老化严重,从外面使劲晃动门锁后不用钥匙就能拽开。”李何怀疑是邻居所为,因地下室内还有部分酒,考虑到剩下的酒可能还会被“光顾”,为了等到“ 偷酒贼” ,李何将所剩的酒搬离后,在地下室内安装了监控。
5月5日12时38 分,李何连接监控的手机突然报警,手机画面显示一名陌生男子进入了地下室,男子带着口罩和一顶鸭舌帽,进入后又迅速离开,李何觉得此人可疑,于是选择了报警。根据李何提供的视频线索,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一。
5 月17 日,王一在家中被抓获。在证据面前,王一如实交代了其盗酒的事实。 4月底,王一上了酒瘾,便骑电动车来到附近一小区,意欲从未落锁的地下室盗酒喝。从一侧小门进入后,恰逢一女士从地下室提了一箱酒出来,待该女士上楼后,王一便上前开门,没想到门把手很轻松就被拧开了。进入地下室后,王一抱上一箱酒放到电动车上就拉回了家。到家后,打开尝了一下感觉不错,便又赶回地下室搬了一箱。
因为害怕家里人发现自己喝酒,王一便把偷来的酒全部打开灌进了一些矿泉水瓶里,每天喝一点,一周的时间,酒差不多都被喝完了。 5月5日,王一又想起那个地下室,想去看看是否还能再搬回几箱,进去后发现酒都不见了,随即关上门离开,于是出现了上述的一幕。
经查,王一,男,48岁,自2004 年以来,曾先后7次因盗窃被抓获,其中5 次以盗窃罪被法院判刑。然而这个“老熟人”,此次作案时正处在取保候审期间。 2020年10月20 日,王一利用同样的作案手法从另一小区的地下室内盗走 2箱酒,在途中以1000元的价格将卖掉,所得金钱用于个人挥霍。2020年10月21日,王一因盗窃被抓获。此次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故意犯罪。
经鉴定,王一两次实施盗窃共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6892 元。 8月4日,两名被害人均已收到王一家属的赔偿款。
8月11 日,日照经开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王一提起公诉。 9月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一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 元,责令被告人王一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892元(已实际退赔)。
检察官提醒,小区居民要提高防盗意识,贵重物品不要存放于地下室,物业公司要加强巡逻监管,严防“贼惦记”。 孙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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