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获“全国优秀农民工”荣誉称号
□记者 丁兆霞 报道
本报日照讯 1月6日,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在京召开,994人被授予“全国优秀农民工”荣誉称号。记者从日照市人社局获悉,日照市农民工李纪明和刘春杰2人获此殊荣。
据悉,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每5年表彰一次,评选条件要求年龄在16-60周岁,户籍在农村(不包括户籍在农村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经商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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