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印发大件垃圾管理技术导则

日照日报 2020-11-26 05:22 大字

全媒体记者 鲁晓凡 报道

本报讯 为规范日照市大件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等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251752010)《日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日政字〔2020〕14号)等规定,11月18日,市城管委印发《日照市大件垃圾管理技术导则(试行)》(简称《导则》),《导则》自12月1日起开始试行,有效期两年。

《导则》规范了日照市大件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全市大件垃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统筹管理工作;区县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大件垃圾回收管理,统筹建设辖区大件垃圾投放点、集散点和处理设施;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大件垃圾临时投放点的设置与监管;区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辖区内违规投放、收运、处置大件垃圾的行为;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大件垃圾处理厂与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再利用工作。

《导则》明确大件垃圾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做好责任区内大件垃圾管理工作。

对大件垃圾产生者,《导则》要求应将大件垃圾投放至大件垃圾临时投放点或大件垃圾处理厂,禁止将大件垃圾投放在一般生活垃圾收集点或随意丢弃路边及其他隐蔽位置。同时,《导则》对从事收运和回收处理企业义务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导则》为日照市大件垃圾投放、收运及处理提供了技术规范,对今后日照市加强大件垃圾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链接:大件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的废旧家具及其他大件垃圾。其中,废旧家具主要包括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具有坐卧、贮藏、间隔等功能的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等;其他大件垃圾是指除废旧家具、废旧家用电器以外的大件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厨房用具、卫生用具、行走车辆以及用陶瓷、玻璃、金属、橡胶、皮革、装饰板等不同材料制成的各种大件物品;废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大件垃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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