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辅警姐弟双双获刑

山东法制报 2020-11-02 09:16 大字

2020年9月的一天,日照经开区检察院公诉人正在宣读起诉书,在法庭的被告席上,29岁的姐姐周亚雪和21岁的弟弟周亚峰同堂受审。曾经,他们都是身着警服的辅警,如今却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令在场的人们感到唏嘘不已。 最终,二人均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本案事实还要从多年前说起。

2013年,大专毕业的周亚雪考上了辅警,被分配到了某地车管所工作。参加工作后的消费支出逐渐增加,周亚雪一直感觉到手里的钱不够花。到了2016年底,她被安排办理收取车辆违章罚款的工作,由于工作岗位特殊,一些替人处理违章的“黄牛”盯上了她,并通过各种关系联系到她,让她帮忙查询他人的车辆违章信息,每次帮忙会给她一些好处费。

随着请求查询信息的人越来越多,发现了“生财之道”的周亚雪的胆子也就越来越大了。2017年6月,周亚雪专门购买了一部手机,并申请了一个昵称为“LOVE—1314”的微信号,专门用来联系有求于她的人。提供每条信息,周亚雪会收取5 元的好处费,多人慕名而来,她微信中的固定“客户”也越来越多,一些做车辆保险、代审车、代处理违章业务的人和她形成了固定合作关系。

周亚雪每次在单位办公网上查好信息后,会小心翼翼地将信息除去涉及到查询主体的识别标识,拍照后用专门的微信号提供给他人。周亚雪认为自己通过网络联系交易的事情做得是天衣无缝。

转眼到了2018年5月,大专毕业的弟弟周亚峰也考上了辅警,被分配到了另外一个中队工作,他负责协助民警向系统内录入车辆违章信息。

参加工作不久,周亚峰去外地游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叫文彬的人。文彬是在临沂做车辆保险、审车业务的,当他得知周亚峰是辅警后,就互相加了微信,成为了好朋友。文彬陆陆续续请求周亚峰帮助查询他人车辆违章信息,周亚峰也会尽快帮忙查询。每次查询完成后,文彬会按照每条5 元的价格转账给周亚峰。

2018年9月,周亚雪因怀孕办理离职手续,她将专门用于售卖信息的手机及微信号都给了弟弟周亚峰,周亚峰也渐渐有了更多新的“客户”,查询的内容也涵盖了车辆违章信息、 车辆信息状态图、 驾驶证状态图、 驾驶证违章、 车辆违章照片等。查询的收入,都被姐弟二人用于了日常消费。

2018年 11 月份,周亚峰帮他人查询信息的事情被同事发现,其所在单位领导立即找其谈话并作出了停职处理。因其本人行为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经过缜密侦查,公安机关查明周亚雪在任职辅警期间,将获得的公民个人车辆违章信息以每条5 元的价格通过网络出售,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 28000余元。周亚峰在任职辅警期间,以同样的作案手段,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7000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周亚雪、 周亚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二人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获得从轻处理。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姐弟二人双双获刑。

检察官说法:国家多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当前人类社会生活已经进入大数据互通互联时代,相关从业人员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不仅严重危害了公民的信息安全,而且极易引发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威胁社会和谐稳定。为有效遏制、惩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切实履行司法职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应当对该类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二被告人向他人提供的信息包含他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行踪轨迹、财产状况等信息,违法所得超过5000元,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两名被告人本来应该是年轻的、积极向上的守法劳动者,尤其是作为姐姐,应该与弟弟互相关爱、同走正道,但是二人因为产生了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又在侥幸心理的支配下,实施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教训深刻,代价沉重。闻者足戒!单强郭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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