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日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开始了 个人缴费标准为 290 元 在校全日制学生 210 元 缴费期截止到 12 月 25 日

黄海晨报 2020-10-23 10:08 大字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范开元)10月22日,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日照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以及2021年政策调整情况。日照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截止到12月25日,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90元(含外市户籍人员),其中在校全日制学生(含在托儿童)随学校按年度整体缴费的每人210元。

目前,日照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了日照市235.16万城乡居民。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以来,全市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收入84.45亿元,累计支出80.37亿元。2020年上半年,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和实际报销比例已提高到64%和56%,均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全市医保基金支付率89.12%,位居全省前列,有效减轻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负担。

根据山东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税务局鲁医保发〔2020〕60号文件规定:“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日照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90元/人(含外市户籍人员),其中在校大中小学生(含在托儿童)随学校按年度整体缴费的每人210元。

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在集中缴费期连续缴费满5年的城乡居民(从2017年算起,出生即按照规定办理参保连续缴费的婴幼儿不受5年限制),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含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扶贫对象省内转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异地医疗费用,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与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相同。

在确保与原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无缝衔接的前提下,将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学生在入学当年学籍地发生的医疗费用,采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在日照市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就读期间因疾病在异地转诊就医的,与日照市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相同,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个人自主申报和委托代征两种征缴模式。个人自主申报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扫码、电子税务局、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进行线上缴费,也可以到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具有代缴功能的当地银行、移动终端机等进行线下缴费。委托代征主要还是依托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等代征单位的代征员进行集中征收,然后采取报盘的方式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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