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调整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政策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陈蕾)近日,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日照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相关政策的意见》,对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行的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准入条件、保障标准等方面作进一步调整完善,让更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充分享受城市发展红利,实现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意见》中指出,将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中“城市居民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单亲家庭及未婚申请人年龄在28周岁以上”,调整为“城市居民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单亲家庭及未婚申请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以上”。同时,将日照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中“与本办法适用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调整为“在日照市适用区域内稳定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此外,根据目前日照市市区商品房租赁市场租金现状,调整了住房保障补贴发放标准,将“日照城区公租房租金核定价为每月9元/平方米,按照3人家庭住房保障面积60平方米,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2020年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2160元/人·年。中等偏下、低收入、低保和困难职工家庭分别按补贴标准的50%、70%、90%三个档次补贴,分别为1080元/人·年,1512元/人·年,1944元/人·年,补贴人数最多不超过4人”,调整为“日照城区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和困难职工家庭每月12元/平方米;城市低收入家庭每月10元/平方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城市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每月9元/平方米。核算补贴面积:1人的保障家庭按30平方米;2人的保障家庭按45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按60平方米”。
新闻推荐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小宁通讯员邢慧)9月30日,日照高新区高新智慧谷正式启用暨首批46家企业入驻集中签约仪式举行,标志着高新...
日照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日照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