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自8月4日至今,为期两周的检察院实习经历即将接近尾声,直到现如今我都认为,进入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实习,是我临近尾声的大二学年最有意义的决定和尝试。
在实习之前,我对检察院的理解大多停留在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侦查机关和唯一的公诉机关这种教科书的定义上。只是知晓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等等。 与我而言,这些更多的不过是一些书面的文字,很抽象,与我的生活并无太多联系。在后来的实习中,检察院这三个字逐渐充实丰满起来。
同样是维护社会法制和公平正义,如果说人民法院是刚正不阿的理性法律执行者的话,那人民检察院在我的印象里也许更偏向于具有更多情感的公民合法权利维护者。在不到两周的实习经历中,我看见检察官们为了案件中的疑点向侦查人员一次次问询,在审讯前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情与法交融的交谈促使他们认罪认罚,在讯问时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狡辩而表现的“愤怒”以及有力的驳斥。在他们眼里,这些人不仅仅是生硬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标签,更多的是平等地享有权利义务的公民,是每一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过程的一部分。这也许是一种真真实实的情感,是一种基于使命感而体现的对正义和社会大爱的追求。我彻底改变了对“犯罪嫌疑人”这个标签的刻板印象。两周的时间,五个卷宗,所谓的犯罪嫌疑人已经不再完全是那种“恶”的表达,我不否认一部分人的阴暗和残忍,但也许更多的人不过是我们身边的平凡的一员。像小庆、像小葛、小崔、小军、小刚,他们于我而言绝不是卷宗中的一个个名字,他们是我曾用心去了解的一个个平凡的有血有肉的个体,他们是犯罪嫌疑人,但也许绝不仅仅是“恶”,他们会悔恨、会懊恼,自始至终,他们不过是我们身边的普通人之一。
两周的时间,在检察官的帮助下,我见证和参与了一个案子从受理到审查终结的过程,学会如何去拟制和送达法律文书,如何从容地去面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就连去人民法院送卷这一看似简单的事情,都让我受益匪浅。 在他们的指导下,我所学到的理论逐渐开始融入到实际的操作中来,于实践中理解和深化理论知识,对法律条文含义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在实习经历中我也逐渐明白课堂学习理论知识的重要性。我们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扎实的理论积累结合实践落实法律对于公平正义的坚守。“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所谓理论最后一定要经过实践去落实去考量。用理论联系实际从而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对理论知识的认知和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法律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但同样,普通民众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极为重要。在此次实习和日常学习、生活的观察中,我发现大多数人对于法律的理解多停留在浅显的阶段,因为不了解所以不知晓何种行为造成违法犯罪,因而定期展开普法教育、以案释法十分重要。从大学的普法宣讲团到相关法律从业者的志愿普法,展开普法教育不应该只是一个口号,这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法律不该只是一部分人的信仰,它应该是所有人的行为规范和社会发展的指南导向。刘一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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