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从严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
全媒体记者 费洪芹
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直接关系到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如何有效遏制杜绝假证、“关系证”“人情证”?日照市残联用“制度”扎紧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篱笆。截至8月19日,全市残疾人持证人数达到83378人,其中3月1日以来新办证7866人,未接到任何投诉。
今年年初,市残联会同市卫健委立足日照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联合出台《日照市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享受扶残惠残政策的重要依据,《日照市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已于3月1日起执行,通过严格规范“八项”程序、强力推行“一次办好”、建立信用承诺、落实动态核查、完善信访举报、健全追责问责等制度,确保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为满足残疾人办证实际需求,市残联从大局着眼,从细处着手,探索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残疾人证办理新模式。
严格规范“八项”程序。核发残疾人证按照申请、受理、残疾评定、公示、审核、打印、建档、发证等程序进行,对残疾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由县级残联将名单发至各乡镇,由乡镇残联负责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现住址所在地的村(社区),按标准格式将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残疾类别和等级等内容予以公示,公示合格的予以核发证件。
强力推行“一次办好”。严格执行办理残疾人证审核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残疾人证由县级残联通过乡镇残联发放至申请人或监护人,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达申请人或监护人。对有严重身心障碍不能自理、不能自行出户参加残疾评定的申请人,上门进行免费残疾评定。
坚决向“假证”“人情证”说“不”!市残联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制度建设,为残疾人证管理工作“加码”。
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在全市建立残疾人证办理信用承诺制度,申请人在提交办证申请资料时同步提供书面信用承诺书,区县残疾评定医师和残联办证人员分别签订书面信用承诺书,坚决杜绝向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人员发放残疾人证等现象,切实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落实动态核查制度。县级残联定期通过大数据比对、受理实名举报等方式,对残疾人证进行核查审验,市里不定期对各区县残疾人证核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持证人康复脱残、死亡等,严格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残疾人证注销后收回原残疾人证,并在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
完善信访举报制度。拓宽信访监督渠道,及时张贴残疾人证办理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对残疾人证信访举报工作的知晓度及参与度,市民可通过拨打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投诉反映残疾人证相关问题,强化全过程监督。
健全追责问责制度。在残疾人证办理和残疾评定过程中,县级残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证的申请、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县级残联理事长是第一责任人;经过省里审核备案的评残医院和医师负责本辖区内残疾评定工作,对残疾评定实行终身负责。对在残疾评定中弄虚作假、违规办理残疾人证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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