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不能太“任性” 市民发现这些违法行为,请立即找交警

黄海晨报 2020-05-27 09:32 大字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蓓蓓)很多驾驶人以为,偶尔交通违法只要不被交警现场查处,只要不被电子警察抓拍就不要紧,然而,下边的三个案例表明,事实并非如此。

5月20日18时51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举报,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有一辆车牌号为鲁LXP***的蓝色小型汽车逆向行驶。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兰州路中队执勤人员立即前往巡逻检查,依法对车辆驾驶人王某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同时对其进行严厉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月21日上午,市民王先生在潮石路河山路段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L290**的小型汽车的车顶上放了好多桶装鹅蛋,虽然用透明胶带固定着,看起来也非常危险。于是,就向媒体进行了反映。

当日10时许,王先生还在该路段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LMK***白色“大众SUV”的标志有些异样,仔细查看发现车前面的车标是“众泰”。原来,这是一辆更换了车标的“众泰大迈X5”……

“自去年7月1日起,日照交警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上线,鼓励市民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推进交通共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介绍。

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立“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受理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负责通过电话、微信、微博、抖音以及来人、来信等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受理、调查核实、奖励(微信红包和现金等)发放工作。

“举报方式有几种,”民警介绍,电话举报:0633—8791100;微信举报:登录“日照交警”微信公众号或微信举报APP,按要求拍摄举报内容并上传;微博举报:编写举报内容发送至日照交警官方微博;抖音举报:编写举报内容发送至日照交警官方抖音号;来人、来信等举报方式;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交警各大队对群众当面举报、电话举报的交通违法应予以受理,并及时向受理中心提交受理内容,由受理中心按照程序办理。

“根据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同,经查证属实,交警部门将给予10元到300元不等的微信红包或现金奖励。”民警表示,举报交通肇事逃逸等重大案件或提供线索的,将给予5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奖励。

通过“日照交警”微信举报平台举报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微信红包奖励:开车拨打电话、使用远光灯、车窗抛物;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遇到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时穿插变道的、在单行线路段逆行、乱掉头;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其他可以通过微信举报平台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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