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不是自家地 任意私占必受惩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帅) 2019年7月的一天,南方某都市一大型游乐园的门口聚集了熙熙攘攘的人群,46岁的孙斌(化名)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在这里被警方当场带走。
原来,当地公安干警通过旅馆业系统查询时,发现辖区内有一名日照籍网上逃犯孙斌,随即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孙斌,并于当天17 时在游乐园门口将其抓获。
归案后,孙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而这一切都源于他一系列的“任性操作”,最终让自己身陷囹圄。
“那片海域就在我们村附近,我见到有利可图,就想圈一片海养殖海产品挣钱。”孙斌说。几年前,没有取得相关海域使用权的孙斌在自己村附近偷偷用水泥围拦海域,搞起了养殖生意,并逐渐将围拦的区域用水泥、杂土等填充,建设了5个养殖大棚。后经测量,孙斌填海非透水构筑物面积为0.043公顷,围海水域面积为1.364公顷。
很快,孙斌的违法占用海域行为引起了相关单位的注意,并立即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处罚款人民币40余万元”。
“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收到处罚时我以为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孙斌与执法部门打起了“迂回战”,表面上服从决定,背后偷偷将拆除的建筑垃圾平整后继续使用,并租赁给他人用以存放物品。
孙斌的“小动作”自然逃不过执法部门的“法眼”。有关部门发现情况后,立即安排人员建设围墙封堵被非法占用的场地,并下发封存公告。此时孙斌依然不死心,暗中将墙体扒开后继续使用该场地。
一系列目无法纪的行为,也注定了孙斌将被法律严惩的下场。孙斌因任意占用国有海域进行营利性活动,经政府部门多次制止仍不予停止违法占用行为,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逮捕后,经过教育,孙斌才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表示认罪悔罪并愿意接受处罚,主动赔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2019年11月,检察机关对孙斌提起公诉,2020年4月29日,法院综合考虑孙斌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判决孙斌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检察官说法:《宪法》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孙斌公然违反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的依法执法行为置若罔闻,肆意占用国有海域,最终为自己的贪婪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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