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盆大雨中,检察官为何走进犯罪嫌疑人家中?

山东法制报 2020-05-11 10:28 大字

5月8日,初夏的大雨倾盆而至,气温直线下降,仿佛回到了春寒料峭的时节。

上午9点 30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单强与同事一同冒雨出了单位——他们要去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的王某家中核实相关事实。前一天,单强已经通过远程视频讯问的方式对其进行了案情核实并听取了王某的供述。

办案过程中,单强了解到王某的妻子已于几天前回东北老家照顾年迈病重的父亲,如果此时王某离开,家中大棚里的西红柿会因不能及时通风而糜烂变质,这一棚西红柿的收成是王某全家人一年的希望。为了保证王某的财产权益,办案检察官冒雨登门办案,并现场进行释法说理。

虽然下车后打着伞只走了一小段路,但是雨实在太大了,单强等几位办案人员的鞋子都湿透了。王某很是感动,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如实供述了事件前因后果。

事情发生于2019年11月底,王某远在东北的亲戚到其家中做客,多年未见,欢喜之余自然要小酌几杯。

“下午你们就在我家休息,我出去办点事,晚上回来继续喝。”王某起身招呼着亲戚们。其实王某并不是真的有事,而是为了更好地招待亲戚吃喝,想从自家大棚摘点西红柿拿去市场卖了顺便买些好酒好菜。于是连驾驶证都没有的他驾驶着无牌三轮摩托车出发了。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王某从市场回家的路上,被交警抓了个现行,经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我闺女正在大学申请入党,要是因为我的违法行为影响了孩子未来的发展该如何是好啊。”此时王某呢喃的几句话让单强心里很不是滋味、“ 你认罪态度积极,我们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建议从宽处罚的。 ”

当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检察机关将根据王某的行为表现和让认罪态度,依法作出公正的处理决定。

既要保证办案质量,也要服务保障民生,将服务保障民生贯穿于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日照市开发区检察院一直以来大力倡导和坚持的司法理念。近年来,开发区检察院不断细化做实服务民生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服务实效。针对行动不便的被告人,多次联合法院将庭审“搬进”农户家中;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积极协助申请司法救助资金20余万元;借助网格化管理平台,开通了矛盾调处中心远程视频调解系统,设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业务受理和对外服务模式等。一次次贴心交流回访,一件件倾心助民实事,检察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理念。

袁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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