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仲裁三项措施优化法治环境

日照日报 2020-04-16 01:14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王孝旭)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日照仲裁委员会采取三项措施,全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应收尽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企业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全部予以受理。严格落实《仲裁风险告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前告知书》《温馨提示书》“五书”工作法,在立案时向企业当事人发送《立案服务手册》《立案一次性告知清单》,明确告知仲裁程序和权利义务。实行“容缺受理”工作机制,对达成仲裁协议后来申请立案的企业当事人,在申请书、证据材料等方面出现的瑕疵,可以先立案受理,后限期予以一次性补足。实施对困难企业缓收50%仲裁费的工作措施,对企业当事人预交仲裁费有困难的,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缓交至仲裁裁决作出前,着力提高仲裁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公平裁决。严格执行《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实施开庭预案,落实仲裁庭、办案秘书、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度,提高裁决质量。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的日照仲裁理念,切实发挥仲裁“专家断案”优势,进一步加强仲裁调解,在实际办案中“少敲锤子、多解扣子”,主动协助当事人履行、执行调解协议,真正化纠纷、促和谐。充分发挥仲裁“程序灵活”优势,全面简化仲裁程序,优化仲裁服务。“五位一体”畅通企业诉求渠道,主要负责人带头坚持开门办公,畅通网上“主任信箱”,设置“工作人员告示牌”,深入实施案件当事人即时评议制度,切实保障企业在参与仲裁过程中的监督权。严格仲裁审理期限管理,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经济纠纷案件,严格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主动服务。组建“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法律知识宣讲团”,向企业和社会公开宣讲团成员的姓名、专业特长和联系方式,随时接受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定期、不定期地举办“日照仲裁大讲堂”,编印学习培训资料,对企业法务管理人员开展仲裁知识免费培训服务。深入开展仲裁服务“进百企”活动,上门开展仲裁法律服务,免费发送《仲裁知识与常用合同示范文本选编》资料书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90条》服务手册等资料,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后续“私人定制”服务。落实仲裁“七免费”服务制度,根据企业要求上门提供免费培训法务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和纠纷处理人员,讲授合同法和仲裁法等民商类法律知识,排查纠纷隐患、梳理债权债务、评估法律风险,帮助定制、修改、规范、完善格式合同文本等七项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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