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季平 通讯员 庄丽萍)3月27日,记者从岚山区财政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显著提升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透明度。
疫情期间,为确保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及时供应,岚山区自1月26日开通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采购单位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定方式和程序,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自行组织采购。
岚山区今年还将政府采购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统一提高到150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同时,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类、服务类及工程类自行采购额度标准统一提高到30万元,进一步赋予采购人更多自主权,提高了采购效率。
同时,该区还明确禁止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歧视待遇和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不得通过入围方式划圈设库妨碍供应商参与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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