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作将日照市通办

日照日报 2020-03-27 05:38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李国强 牟伟)笔者从3月26日举行的日照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市通办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5月份将实现日照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市通办工作,建立“标准统一、上下联动、就近服务、全面覆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制度。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系统实现全市通办后,各区、县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能够实现资金网上缴存、使用、资金属地管理。通办可以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为实现产权证“一次办好、不见面审批”创造必要条件。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系统建设完成后,业主可以随时登陆系统查询自己名下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情况。同时,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在全面实现“全市通办”的基础上,下一步市住建部门将继续推动完善“网上办事”,借助互联网力量,推进政府为民服务进一步走入群众,让居民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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