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消协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购物消费警示 网购口罩、消毒液先看网店营业执照

黄海晨报 2020-03-16 10:25 大字

本报记者 王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购物成为日照市消费者的购物首选。

日前,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照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疫情期间网络购物消费警示:从支付方式、购买防护用品注意事项、保留购买凭证等三方面,提醒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

因网络购物在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存在虚拟性、不可预见性,且消费者和经营者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盲目消费支付存在一定的消费安全隐患,因此购物前要擦亮眼睛,仔细辨别咨询,选择正确的支付方式,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与卖家私下约定交易方式,不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和要求,不与陌生人直接支付交易。

网购防护用品要先查看网店营业执照

消费者在网购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时,应先查看网店的营业执照,细加甄别,防范消费陷阱,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的网站,某些网络购物渠道,因缺乏第三方成熟支付平台做保障,存在较大消费安全隐患。

同时,网购时要保存网上商品交易图片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信息,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提供证据。

保留聊天记录、银行汇款单、卖家姓名、身份证号等作为凭证

随着微信的广泛使用,微信朋友圈等“微商”这种新型交易方式越来越广泛,但微信群、朋友圈里的买卖,依靠社交工具来经营,是朋友圈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未经第三方平台,没有明确的法律监管,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存在较大隐患。消费者在选择微商购物时,要注意微商也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一定要仔细甄别“微商”营业资格信息、个人信息和产品信息,并尽量采取当面交易的方式,仔细验收商品后再付款。对微信群、朋友圈里的交易,要慎重选择,因卖家真实信息不全,没有评价机制、没有信用担保、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收款后是否发货、货品售后服务等不确定因素都增加了消费风险,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卖家将消费者拉黑,难以维权。提醒消费者在微信购物时,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银行汇款单、卖家姓名、身份证号等作为凭证,来降低购物风险。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疫情防控期间,要科学、合理、健康消费,做好科学防护,共抗疫情,发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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