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医疗保障局多举措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本报讯(通讯员 李希峰)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走出暂时困境,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部署要求,日照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5项医疗保障措施全面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支持企业积极生产疫情防控必需的医药产品。将新冠肺炎诊疗临床所需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鼓励企业生产用于新冠肺炎治疗所需的药品、试剂、耗材、设备等产品。
扶持医药企业新产品创新研发。对于日照市企业生产的化学药创新药、中药创新药、生物制品创新药,以及使用新研发医用试剂、耗材、设备等并取得明显临床疗效的诊疗项目,经专家评审确认可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在对疫情防控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基础上,再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医保基金,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以往采购药品和耗材的应付款项,切实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
解决企业办事难题。大力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不见面”办理,对新开工复工企业医保登记、新增职工参保、医保缴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支付、门诊慢性病备案、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业务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鼓励参保单位通过传真、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对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适当延长征缴与年度基数申报期限,确保企业职工享受医保待遇不断档。
实行困难中小企业医疗保险费缓缴政策。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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