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有人冒充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

山东法制报 2020-02-24 15:20 大字

法律服务工作者指不具有律师身份,但具有法律知识,可以从事除刑事辩护外的其他诉讼代理业务的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由司法行政机关颁发从业资格证、执业证。

2018年5月的一天,日照某法律服务所收到一份来自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这份判决书立刻引起了该法律服务所负责人的注意,因为该判决书载明的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志然是法律服务工作者,而据该负责人所知,李志然并无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业资格,不可能以该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名义代理案件,并且李志然已不是该所工作人员,她怀疑李志然伪造了该所出庭函。不久,该所又陆续收到多份李志然代理案件的民事判决书,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人员传唤到案后,李志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明,李志然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原来,李志然于2010 年大学毕业后就一心想成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他先到日照某法院做了四年多的书记员,2015年辞职到日照某法律服务所工作一年多,后又到本市另外一家法律服务所做兼职。在此期间,他也多次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过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业资格,但是都没有获得批准。

因为李志然长期对外宣称自己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甚至还印制了“日照某法律服务所李志然”的名片,并利用在该所工作期间私自保留的空白出庭函,为后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从2017年开始,陆续有亲戚、同学、朋友因误以为他具备从业资格,而将相关案件交由他来代理。为了代理案件,李志然用手机拍摄了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照片,在家中利用电脑“美图秀秀”软件,将姓名、照片、出生日期等信息替换成了自己的,通过打印的方式伪造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后以复印的方式伪造多份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并在多家法院用于诉讼活动。

案发后,李志然也追悔莫及,认识到自己伪造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愿认罪认罚。目前,该案已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郭芝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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