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将被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对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及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职能管理部门或劝阻人的劝阻实施阻碍、威胁、恐吓等情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通告的其他行为,由负有监管责任的职能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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