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新:坚守心底那座永恒的天平

日照日报 2019-09-18 01:07 大字

本报记者 蒋月阳

“老百姓来打官司就是信任法官,因为他们需要法律服务,所以我必须尽力去帮助他们。”在十几年的基层审判工作中,岚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立新用实际行动履行着人民法官的职责、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准则,如同一面朴素的旗帜,牢牢坚守在基层法官的岗位上,用清正之风吹绿了法庭廉洁之树,吹开了法庭争先之花,也吹暖了人民群众的心田。

多年来,他先后被中共岚山区委授予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中共日照市委政法委评为平安日照建设先进个人,被山东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被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工作中,他旗帜鲜明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9月12日,根据中央督导组和省扫黑办统一部署,对丛某鹏等10余名被告人组成“海上保安队”,多次扣押渔船、索要“罚款”的海上敲诈勒索案进行公开宣判,主犯丛某鹏、王某国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于逃废银行债务犯罪案件,张立新也能审慎处理。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张某禹、范某海等7名被告人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仅开庭就占用了两天时间,经过张立新和同事们通宵达旦对案情的研究,最终对主犯张某禹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不仅如此,张立新还参与审理了在岚山区乃至日照市有重大影响的岚山区渔业局、日照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4人14案,对其中5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审理期间,他多次向侦查机关调查核实案件,做到对被告人不枉不纵,还多次与公诉机关沟通案件法律适用情况,做到量刑有理有据,最终,13名被告人服判息诉。

对于审判工作来说,调解说理是十分重要的一环。日常工作中,张立新审理了多起故意伤害及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多次进村入户帮助村民消除土地、排水等引发矛盾的源头。在审理一起劳动安全事故案中,与当事人面对面地摆证据、讲法理、说情理,向死者亲属释明法律规定的民事赔偿范围,依法对被告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主动与死者和被告人家属打电话沟通,最终促使他们达成一次性赔偿52万元的协议。

为了扩大刑事案件宣传效果,张立新还在工作之余主审并编写了《沈某海等抢劫案》《马某军强奸案》等文字资料,资料更先后被《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案例审判要览》采用;《袁某平等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污染环境案》还在全市法院第五届典型性案例评选中获一等奖。不仅如此,其撰写的《关于提高案件侦查质量的司法建议》也在全省法院第五届优秀司法建议评选中获得了二等奖,这是岚山法院建院以来首次有刑事司法建议在全省法院获奖。

“他只要工作起来,就好像有股使不完的劲儿!”提起张立新,同事都喜欢叫他“拼命三郎”,在他的带领下,岚山区人民法院总结适用了繁简分流、规范程序、及时调度刑事审判工作“三大法宝”,使得日常庭审工作能够高效完成。作为庭长,他主动担当、科学调度,安排集中送达、集中开庭并进行集中宣判,做到了简案快审。对复杂案件,督促干警做到开庭及时、合议及时、判决及时。明确案件流程各环节中不同干警的职责、分工。对未结案件、复杂案件,做到每周固定调度,帮助庭内干警提前解决争议问题。

栉风沐雨司法路,砥砺前行为公正。怀着对崇高而威严的法官职业的几多向往,张立新用自己的辛勤跋涉,去感受法律的脉动与心率,去探寻法律的精神与真谛,用自己的矢志不渝,捍卫法律的神圣,维护法律的尊严,诠释法官的追求。

一切,只为那头顶上闪闪的国徽和心中永恒的天平。

新闻推荐

中秋节她们奋战在检验一线

本报讯(记者王娟通讯员何伟)中秋佳节,阖家欢乐的日子。日照市质检所食安部的女检验员们为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日照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日照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