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尽措施难执行 司法救助暖人心

山东法制报 2019-08-23 16:19 大字

“拿到了,终于拿到钱了,从出事到今天,整整三年了……”说到这,张某娟的眼眶红了。张某娟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受害人的家属,事故造成其丈夫吴某涛四肢瘫痪、颅骨缺损,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吴某涛死亡,留下上高中的儿子和年迈的父亲。该案一名被执行人王某峰下落不明,至今未履行义务;另一名被执行人王某明在该事故中也造成伤残,父亲去世,母亲长年患有疾病,尚有两个上学的孩子,家庭困难,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此类“执行不能”案件,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启动司法救助机制,为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5万元,两个困难家庭也可以稍微减轻压力。

明确救助条件真正关怀急切困难申请人

2016 年,岚山区法院出台《岚山区人民法院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成立岚山区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明确涉民生类执行不能案件的申请人作为司法救助的主要对象,真正关怀面临急切困难的群众,确保用好珍贵的救急钱。

2015 年,被告王某明驾车与王某峰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乘坐摩托车的吴某涛受伤,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认定:原告吴某涛四肢瘫痪属一级伤残、颅骨缺损属十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原告吴某涛因交通事故定残时有被扶养人2人。

案件进入岚山区法院执行后,被执行人王某峰下落不明,至今未履行义务。吴某涛赔偿款经王某明轿车车辆保险赔偿 60 万元,被执行人王某明缴纳8.4万元后,尚欠5万元。因被执行人王某明父亲去世,母亲长年患有疾病,家庭十分困难,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长期未结,申请执行人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特需救助。为此,承办法官针对案件的特殊性和紧迫性,为吴某涛家属申请司法救助5万元,在救助款审批到位第一时间便通知家属领取救助款项,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通过司法救助,能够使陷入极度困境、生活上亟待救助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关怀,重燃生活的希望。”岚山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许衍国表示。岚山区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救助对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用法律的力量保护经济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他们司法的温暖。

严格发放流程真正解申请人燃眉之急

在处理司法救助过程中,岚山区法院构建了办案机关告知、当事人申请、政法机关审核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财政部门核拨的工作模式,每位申请人的档案统一建立台账,档案内容包括救助申请报告、申报表、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实际损害后果及是否获得赔偿的相关证明资料、生活困难证明材料、资金拨付资料,保证救助金专款专用,真正让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救助的温暖。

被执行人日照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开始在岚山区碑廓镇某村租赁场地一处,招聘刘某贵等12人为其进行海产品加工,约定根据工作量每月结算劳务报酬。但自2015年 11 月之后的劳务报酬 4.5万元,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刘某贵等12人向岚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宣判后,被执行人仍未及时足额履行,刘某贵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走访调查被执行人日照某食品公司,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业状态。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车辆、工商登记等信息,亦未找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临近年关,该案涉及多名工人工资,属于典型的涉民生执行案件,岚山区法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为这起执行不能涉民生案件申请4.5万元司法救助金。从通知申请人准备材料到审查审批,执行法官紧盯每一个环节,在追求时效性的同时严格遵守司法救助流程。款项发放当天,12 名申请人全部到场,根据每个人的申请金额逐一有序发放。

探索救助机制真正让申请人感受司法温暖

岚山区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工作,对涉民生案件持续进行梳理、甄别,针对此类“执行不能”案件,积极调查财产线索,充分核实当事人情况,认真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涉民生案件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努力帮助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解决实际困难,有效解决由于无法通过案件执行获得赔偿,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陷入困难的问题,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周某荣与邹某夫于1983年8 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子。大儿子已成年并结婚,小儿子邹某于2003年8月5日出生,有精神障碍疾病,现辍学在家。周某荣主张除照顾邹某外,家中还有老母亲需要照顾,其无任何经济来源,已无法维持生活,而邹某夫在外打工每年收入都在四五万元以上。周某荣提供病历复印件等证明周某荣、邹某多次住院治疗且病情较重,尚未治愈,周某荣的病情为神经性耳聋、耳鸣、头疼等,至今仍在治疗过程中,这些年一直靠举债度日。而邹某夫在此期间未履行扶养、抚养义务,案件判决后仍迟迟未支付抚养费。 随后,周某荣申请强制执行,邹某夫故意规避执行,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至今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周某荣几乎每周都要到法院询问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身为一个患有精神类疾病孩子的单亲母亲,着实不易,执行法官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方面让周某荣回家准备申请司法救助的书面材料,申请救助8000 元;另一方面限制被执行人邹某夫高消费,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其下落,不能因为司法救助结案,而让恶意逃避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逍遥法外。 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者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将立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捍卫司法权威。

近年来,岚山区法院切实将司法救助工作做细做实,将为民举措办好办实,切实发挥司法救助资金对化解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积极作用,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2016 年以来,该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 126.4万元,司法救助36案 39人,并实现救助案件 100% 息访。 司法救助政策如同冬日里的暖阳,融化了困难群众心中的坚冰,使受助对象的生活重燃希望。

贾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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