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获省批复
本报讯(记者 王亚欣)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山东日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通知,正式批复日照市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这标志着日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示范任务和示范路径正式确立。
去年11月,日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获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批复。根据国家赋予的示范任务,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日照市经多轮修改完善,《总体方案》最终顺利通过省专家论证,印发实施。日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形成了以《总体方案》为纲,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以市直8个牵头部门实施方案为支撑的“1+1+ 8”工作推进体系。
据了解,日照市将按照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经验的要求,按领域分别培育打造1—2项标志性示范工程,总结1—2项机制体制创新做法,力争在全国全省形成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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