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中院,频出实招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我们将认真听取公司的意见与建议,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近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组在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后表示。
近年来,日照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为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完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全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主动带队深入日照钢铁、鼎昌集团等定点联系企业和辖区重点民营企业走访、调研30余次 50 余家,座谈 20 余次,主动开展或应邀参加专题培训、普法讲座7 场次,充分了解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征求民营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在此基础上,积极打造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对张守玉等 19人、丛云鹏等 10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公开宣判,为企业经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参与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动,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构建诚实守信的金融市场秩序。 2016 年以来,日照法院共审结贷款诈骗、 骗取贷款、 信用卡诈骗等一审刑事案件76件83人。
为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日照法院围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与青、烟、威等6 市法院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件。强化企业破产保护意识,积极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力促企业“破茧重生”,铸福实业、现代铸业、嘉银物贸、阿掖山集团等重点民营企业通过司法重整盘活了大量优质资产。
同时,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进由“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转变,强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日照中院在执行日照港集团与民营企业某化工公司(被执行人)2.65亿元执行案件过程中,多次研讨执行方案,加强协调沟通,最终帮助其成功引进第三方公司入股,并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既保障了国有企业的债权,又使民营企业焕发生机,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胡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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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日照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