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审计局履行审计职责 助力创新发展
本报讯(记者 王路平 通讯员 陈然 王延昕)今年以来,东港区审计局紧紧围绕东港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照“服务中心、整合资源、量力而行、科学推进”的原则,狠抓工作布局和项目质量,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助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新发展。
加强部门协作,夯实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性。审计工作中,该局注重部门联动效应,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加强与纪委、巡察、督查考核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切实保障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最大化。在积极提供审计报告为巡察工作搞好服务的同时,也把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列为在其他单位的重点审计内容,近两年先后派出10余人次参与巡察和纪委案件查办。
创新审计方法,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性。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思路,打破以往的散点式审计模式,探索实施了“1+N”审计模式,把经济责任审计与省定市定审计项目、预算执行审计等相结合,实现审计模式由单个项目向突出一个重点行业方向发展。服从服务于机构改革,对原区文体局、区旅游局等5个单位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摸清单位资产、债务等情况,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的连续性。还对7处乡镇和7个部门单位开展离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重大决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等重点环节。
依法科学评价,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坚持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要有充分审计证据做支撑,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不相关的事项不评价,不在审计范围内的事情不评价,没有充分证据的事项不评价,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对于每个审计项目,都力求做到“准、深、透、实”,即反映情况“准”,查处问题“深”,原因分析“透”,措施建议“实”,努力实现澄清家底、揭露问题、分析原因、促进管理、服务决策的目标。
严肃财经纪律,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性。勇于发现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漏洞和风险点,其中,有的被审计单位存在财务收支不规范、超预算拨款等问题,有的屡审屡犯,屡犯屡审,审计整改没有真实有效落实,特别是有些单位在离任审计中,存在前任领导的问题由现任领导整改,个别问题整改停滞于表面等问题。为此,东港区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列为区委区政府督查内容,每年10月与督查考核部门联合,对当年的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近两年来,东港区审计局共对80余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对区管主要领导干部轮审一遍,有力地推动了东港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稳定地发展,为服务东港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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