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禁他人46小时 讨债未果反判刑

黄海晨报 2019-06-26 02:48 大字

本报记者 王帅

2017年10月31日下午5点左右,一辆银灰色的轿车驶入了东港区南湖镇某村,停在该村陈鹏家门口,车上下来3人,来到了陈鹏的家中。

“陈鹏,你欠的钱也该还了吧?”其中一个叫张亮的手里拿着一张欠条,在陈鹏的眼前来回晃动。跟张亮一起来的是他的朋友王云和赵龙。陈鹏欠的钱其实是通过张亮向王云借的,但借条上的出借人写的却是张亮。

陈鹏声称没钱还债,陈鹏的父亲也在一旁无奈地摇摇头,叹息道:“家里的钱都让陈鹏给折腾没了,我们也无力帮他还钱。”

“那你跟我们走一趟吧,带你出去‘玩玩’。”见陈家确实没钱,张亮等人又不甘心空手回去,就想把陈鹏带走。肢体有残疾的陈鹏无力反抗,只得乖乖听他们的话上了车。

当晚7点,一行四人来到了市区一家饭店内吃饭,讨论如何让陈鹏还钱,可面对实在拿不出钱的陈鹏,他们既没办法又不甘心。“张亮,我跟赵龙要去枣庄看个二手车,你让陈鹏想办法筹钱。”饭后,王云把张亮叫到一旁嘱咐道。

“你放我回家吧,让我回家我才能筹钱啊。”陈鹏哀求道。但张亮却没有放他回去,反而于当晚11点多把他带回了自己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村租住的房子内。

为了防止陈鹏逃跑,张亮随即收走了他的手机,又从床底摸出一副手铐,铐住了他的双手,并拿出了电警棍、辣椒水和砍刀在陈鹏面前来回比划,通过威胁恐吓的方式打消陈鹏逃跑的念头,说道:“钱还不了你也走不了!老实点,别让我为难!”

第二天,张亮有事外出,怕陈鹏逃脱,他把陈鹏带在了身边。回去的路上还特地买了一部老式手机让陈鹏打电话筹钱用。

“张亮,你让我回家吧,我把家里的监控拆了换钱,或者我去借高利贷还你也行。”脱身不得的陈鹏绞尽脑汁地想劝说张亮放他回去,但张亮始终无动于衷。

11月2日下午,张亮的女朋友刘芳养的宠物狗恰巧生病,张亮准备和刘芳去宠物医院。“陈鹏,只要你筹到钱我立马放你走,咱俩谁也别为难谁。”说着,张亮把手铐扔给陈鹏示意让他把双脚铐住,自己便跟刘芳出去了。

大概半个小时后张亮回来了,而跟他前后脚到的还有日照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警察们。原来,在张亮这次外出期间,筹钱无果却又想回家的陈鹏最终选择报了警。警察抓获了张亮,并从他家中搜出了手铐、警棍、砍刀、辣椒水等物品。

“我以为能通过这种方式给陈鹏施加压力,好让他快点还钱,殊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归案后的张亮悔恨地说道。尽管是处于讨债的目的,但张亮非法拘禁了陈鹏达46个小时,难逃法律的严惩。

近日,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判决如下:被告人张亮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说法:本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讨债也要依法进行,不可触及法律底线。“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当市民遇到“履行不能”的情况时,可选择调解、仲裁、诉讼和申请支付令等正确途径,不可尝试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方式,否则必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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