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告人,为何让检察官如此关心?

黄海晨报 2019-04-17 09: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帅)一起交通事故,让两个家庭陷入了困境;一份触及心灵的关怀,则让被告人从思想根源上接受了一次法律的洗礼。4月12日,记者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了这样一起服务民生“精实化”案件。

事故发生在2018年5月20日晚上9点左右,犯罪嫌疑人许春驾驶着摩托车从位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村的妻舅李华家里出来,准备回家。此时的他,肚里其实早已喝下了不少白酒。

当天上午,许春骑车去给岳父过生日,就已喝了七八两高度白酒;晚上去妻舅李华家又喝了三两白酒。他摇摇晃晃地行驶至开发区成都路某村老年房路段处时,受迎面刺眼的灯光影响,一时视线不清,车头重重撞向了道路一旁正在散步的妇女齐某。这一下,将50多岁的齐某撞得腰部骨折。齐某随即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后经检验,许春静脉血酒精含量达到180. 2mg/ 100ml,属于醉酒驾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最终,许春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事宜,许春与被害人齐某通过私下沟通协商的办法解决。

案件到此本已告一段落,但开发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单强发现,许春本人身有残疾,另有多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单强认为有必要对许春进行多方位的了解。

“我们在处理这类案子时,通常会询问嫌疑人作案交通工具是否其本人所有,而他却支支吾吾说不清楚所有人姓名。”单强说。原来许春的堂哥秦峰见许春没有代步工具,就将一位朋友的报废摩托车要来送给许春,而许春一直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不能从思想根源上让他意识到这样做的危害性,并采取有效制约措施,他极有可能再次违规骑车上路,造成新的危害。”单强解释道。

为此,单强专门联系到秦峰,秦峰当即表示将与朋友把事故摩托车送至专门机构予以报废。同时,单强又联合交警大队民警专程到许春家中对其进行普法教育,提出合理化交通出行建议,使许春从思想上认识到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的危害,杜绝再次犯错。

单强等办案人员通过详谈进一步得知,原来许春不仅是这起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也是另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 十年前,许春驾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导致肢体残疾,此后他便无业在家,如今仅靠一个月400多元的低保补贴维持生活。许春的妻子是一名环卫工,收入甚微,夫妻俩膝下无子,还需照顾着年迈瘫痪的母亲,日子可谓捉襟见肘。

针对许春家庭困难的情况,办案检察官从本院检察爱心基金里为许春申请到1000元爱心基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他生活上的困难。此外,单强还特地走访了许春所在村村主任,有针对性地对帮扶、监督许春提出了建议,力求通过集体的力量改善许春一家今后的生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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