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房企信用评价有了“新规”
本报3月20日讯(记者隋忠伟)近日,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后,《日照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出台并施行,日照将对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管理。
《办法》中最为核心的就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进行等级分类,按照企业信用评价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分为AAA、AA、A和B四个等级,每年对前一年度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分由“信用基础分”加上“良好信用信息得分”,再减去“不良信用信息得分”计算得出,实行实时记录、年度评价的方式。其中,“经营行为信息”“社会贡献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分数都要靠自身的“有为”来获得,这样的规则设定让企业既有“压力”更有“动力”。
新《办法》加大了对优良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让信用评价好的企业享受更多“红利”。《办法》规定,对获评AAA级信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在其他法定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1/5即可提报申请资料;降低5个百分点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不含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节点)。对AA级信用的开发企业,降低3个百分点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不含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节点)。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出现失信行为被降低信用等级,则取消相应优惠政策支持。“这对整个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发展是利好,将有效提高企业的信用意识,营造更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让更多诚信的开发企业为广大业主提供更优质的产品,打造更美好的生活。”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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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日照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