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日照“清廉”底色 《中共日照市委关于建设清廉日照的意见》解读

日照日报 2019-03-19 02:12 大字

本报记者 侯庆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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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持续发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好。

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必须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于是,如何立足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来谋划和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更好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市委面临的重要课题。

在这一背景下,顺应形势任务发展,市委全面分析日照的政治生态、干部作风、社会风气以及地域、人口、生态、文化等条件,提出建设清廉日照的目标要求。

顺大势、得地利、恰人和,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日照落地生根的思路创新和实践创新——《中共日照市委关于建设清廉日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年初经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

事实上,《意见》从起草到出台历时半年有余。按照市委要求,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组成专门文件起草组,分析研判清廉日照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结合日照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充分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几易其稿,最终成文。

(一)当“清廉日照”跃然纸上,如何把这四个字变成全市人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原则、具体举措

作为推进日照市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城市的行动指南,《意见》细分了三大部分28项具体任务,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主线,以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构建亲清和谐的营商环境、营造崇清尚廉的社会风尚、打造清正勤勉的干部队伍为重点,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清廉理念向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渗透,努力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社会清朗、干部清正的清廉日照。

《意见》明确提出“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这“五个坚持”,提纲挈领,上承清廉日照建设的总体要求,下接具体工作,与4方面重点任务一道,构成建设清廉日照的“四梁八柱”。

坚持“党委领导,各方齐抓共管”———把党的领导贯彻清廉日照建设全过程,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纪委专责监督作用,是清廉日照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保证。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高质量发展”———把清廉日照建设贯穿于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做到思路同步谋划、任务同步部署、政策同步制定、措施同步落实,必将不断提升清廉日照建设的综合效应。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以上率下”———瞄准清廉日照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瞄准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精准把脉、靶向发力,是确保清廉日照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

坚持“为民理念,鼓励探索创新”———以人民为中心是建设清廉日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创新落实则是建设清廉日照的制胜法宝。

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作为建设清廉日照的重要工作方针,通过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将凝聚起建设清廉日照的强大合力。

(二)建设清廉日照,是全面从严治党由以治标为主转向治标与治本同向发力的重要标识,必须有方向,有目标,不是凌空蹈虚,而要找到现实载体

围绕“政治清明、政府清廉、社会清朗、干部清正”的要求,《意见》第二部分明确提出建设清廉日照4个方面、21条具体举措。

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意见》明确,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压实压紧管党治党政治责任7项具体举措,以政治生态净化推动发展环境优化。

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有高质量的营商环境作保障。在构建亲清和谐的营商环境方面,《意见》明确了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营造依法有序市场环境、管好用好公共资金、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加强公共资产监督管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6项具体举措。

营造崇清尚廉的社会风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意见》明确,要通过发挥党内政治文化引领作用、推动清廉文化建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清廉家风建设4项具体举措,营造崇清尚廉的社会风尚。

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在打造清正勤勉的干部队伍方面,《意见》明确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强化党纪法规教育、完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和管理4项具体举措。

“《意见》最大的特点是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机融合,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高质量发展举措落实,把散落在各个方面的工作系统化、条理化,把党的建设相关工作具体化、项目化,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搭建载体和平台,是一项党建工作的改革举措和制度创新。”文件起草组成员、市纪委监委研究室主任安丰平说。

(三)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建设,建设清廉日照涉及全市上下、联动各行各业,需要统筹谋划,群策群力,强化协作,多方联动

《意见》最后一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强化督查考评、营造良好氛围四个方面,为清廉日照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市委对清廉日照建设负总责,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增强工作合力方面,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凝聚全市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通过“清廉机关”“清廉乡村”“清廉学校”“清廉企业”“清廉医院”“清廉家庭”等创建,充分释放基层清廉建设生机和活力,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画好清廉日照建设同心圆。在强化督查考评方面,《意见》要求,要把清廉日照建设情况作为市县巡察、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意见》还要求,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推动清廉理念向各个领城、各个层面渗透,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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