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中院获评市级“园林式单位”

日照日报 2019-01-28 02:4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蒋月阳 通讯员 刘斌 马玉涛)近日,日照市城绿办公布了2018年度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结果,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榜上有名,喜获市级“园林式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中级法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号召,积极开展院内园林绿化工作,多次组织干警参与义务植树种草活动,先后投资120余万元对院内进行硬化、绿化、美化和净化,绿地面积达9760平方米,院内基本形成乔、灌、花、草相间,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两季有果的格局,为干警的工作、学习营造了绿色、洁净、优美、舒适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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