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日照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0件
□栗晟皓胡科刚王竹新报道
本报日照讯1月17日,记者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去年日照两级法院共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0件66人,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件2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8件46人,涉及罪名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日照两级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在这些案件中,已判决生效7件36人,对10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重刑率为27.78%,明显高于普通刑事案件。”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娟介绍。
自2018年9月起,日照两级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均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并选派资深刑事审判法官组成合议庭,院长阅卷审理,并负责对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程序问题、事实证据问题、舆论宣传问题等进行统筹协调,全程保障案件的顺利审理。
同时,注重学习外地法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经验做法,先后组织人员赴枣庄、东营等地法院实地考察学习办理重大涉黑案件的经验,以增强自身办理重大涉黑案件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组织资深刑事审判法官,在对近三年涉黑涉恶案件情况进行详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编写《涉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审理情况调研报告》,从案件审理基本情况、黑恶势力犯罪具体表现形式、疑难复杂问题认定及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先后四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惩不贷,确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日照中院副院长徐光然说。
为确保涉及扫黑除恶的各项工作功效开展,日照中院从各部门抽调5名干警,专职从事扫黑除恶日常工作,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力量。多次组织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人员进行涉黑涉恶审判业务进行培训,以提升全市法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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